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高端高附加值关键系列氨基酸生产基地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高端高附加值关键系列氨基酸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东港西路东、银杏西路北;
建设概况:利用企业土地(不动产权证编号:苏(2021)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098708号),建设高端高附加值关键系列氨基酸生产基地项目,建造车间、智能仓储及生产辅助用房(包含7000KVA变电所)约5.2万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0510-88350255
电子邮箱:402035994@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5-8778336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建设项目委托→签订项目环评合同→环评单位现场踏勘→建设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分析研究→编制环评报告书→报告书评估与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分析项目选址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项目建设内容与相关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水、气、声等环境影响预测,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根据环境保护审批原则综合分析得出项目在拟建地建设可行性与否的结论,为项目环境管理提供审批依据,为项目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支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请公众自行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下方链接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专项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8日